2018-01-12

【行政服務】因應本校「圖書館管理辦法」修訂,後續有他人預約書籍之借期縮短為14日,自107年2月21日起生效。

1.圖書館管理辦法」修訂案於1061221日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,修訂第三十二條圖書借閱規則、第三十三條視聽中心借閱規定部分條文。

2.修訂條文重要變更為「書籍借出時有人預約,不分身份別縮短借期為14天。」,詳細條文修訂請參見長庚大學圖書館管理辦法正條文對照表